产品目录
联系方式
联系人:谢美仙
手机:18950612666
电话:86-0599-7821390,7852057,7852831,7824386
传真:86-0599-7857727,7857108
地址:福建省顺昌县富州开发区虹润科技园
邮编:353200
邮箱:hryw@hrgs.com.cn
本报讯(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陈健)一起 zhuan li 侵权纠纷案,经过行政处理决定和两级*行政判决,历时近三年,直至今年1月中旬福建省 jian 察院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,一个多月后终审判决得以执行,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。日前,当权利请求人林善平得知这一结果时,他欣喜地说,“检察监督让正义得以实现”。
2017年4月,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(下称虹润公司)向厦门市*(现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)投诉称,厦门希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同意,大量生产销售she嫌侵犯虹润公司享有zhuan 利权的产品,请求处理zhuan 利侵权行为。当年8月,该局作出处理决定:“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 zhuan 利的外观设计既不相同也不近似,没有落入涉案zhuan li权保护范围。被请求人不侵犯涉案专 li权。”“驳回请求人的处理请求”。
虹润公司不服,于2017年9月向厦门市中级*提起行政诉讼,但诉讼请求被驳回。一审判决后,虹润公司向福建省高级*提出上诉。2019年7月,该省高级*作出终审判决认为,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和一审*有关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 zhuan 利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有显著差异,二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的认定,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,应予纠正,撤销一审判决和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处理决定,由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重新作出处理决定。但该局未履行*生效判决。
今年1月16日,虹润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善平向福建省jian察院申请监督。该院当日予以受理,对书面材料进行全面审查,同时委托厦门市检cha院到该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。该省jian察院审查认为,省高级*二审行政判决实际上已经对涉案侵权行为进行了认定,并要求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决定;该局在生效判决作出后七个多月内未重新作出行政决定,存在不当履行*生效判决行为,使被侵权主体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,应当依法纠正。该局以已向高法申请再审为由,不履行*生效判决,理由不能成立。
2月17日,福建省检cha院向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,建议该局立即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纠正,并根据*终审判决重新作出处理决定。
日前,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向福建省检cha院书面反馈情况称,该局就涉案zhuan利侵权纠纷重新立an,根据双方答辩与后续证据提供情况作出行政裁决:“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zhuan利的保护范围,构成侵权。”至此,这起涉案zhuan利侵权纠纷结案。